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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廢止「苗栗縣私立老人福利機構獎勵辦法」。

刊登日期:2023/1/31
發文日期:2023/1/30
發文文號:府照管行字第1120021085號
主旨:預告廢止「苗栗縣私立老人福利機構獎勵辦法」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一、修正機關: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管理中心。
二、修正依據:老人福利法第37條第5項。
三、旨揭辦法廢止總說明如附件。
四、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管理中心行政管理課。
(二)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5樓。
(三)電話:037-558556。
(四)傳真:037-559484。
(五)電子郵件:mlh147@ems.miaoli.gov.tw
附件:
  • 廢止總說明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    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